增值税票密码区域中“|”符号无法识别,怎么处理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08 20:30:47
该符号非“1”和“I”,我们公司的扫描仪和国税局的扫描仪都试过,无法识别,手工输入该符号也不对!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》的通知国税发〔2006〕15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:经认证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,税务机关退还原件,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。
  (一)无法认证。
 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,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,无法产生认证结果。
  (二)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。
 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,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。
  (三)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。
 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,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。

  因此,此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,税务机关退还原件,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。
  处理的程序是: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》国税发〔2007〕18号 文件规定,因专用发票抵扣联、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,由购买方填报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(以下简称申请单),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,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通知单)。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。

我们公司也遇到了,最终发现是"+"号。原因是对方的开票打印机故障造成的。现在已经全部验证通过了。

如果没有跨月的话,退回重开,跨月了冲红

退票,要求对方重开。

相当于一开始 老有哪一个签字的步骤中密码区被损 无法识别
只能马上退回给对方 让其重开